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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学报》编辑部审稿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是西安航空学院主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我刊坚持以社会效益为重、以学术为重的办刊宗旨,实行航空特色办刊。为保证学报的办刊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稿是对来稿质量进行评估和筛选,是学报出版导向正确的保障,也是学报编辑工作最为重要的基础环节。审稿必须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三条 审稿制度包括学报三审制度和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制度。

第二章 三审制度

第四条 凡录用的稿件必须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三审环节。

第五条 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来稿须经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检测,重复率低于15%的论文方可进行初审。初审对稿件的内容、观点和表达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认真填写审稿单。

第六条 复审由编辑部主任负责。根据同行评议意见,结合稿件内容进行认真评估并填写复审意见,做出退稿、退修的决定,对于拟录用的稿件给出建议送主编终审。

第七条 终审由主编负责。根据复审意见和学报办刊宗旨对稿件做出不予录用退稿或录用的最终决定。

第三章 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制度

第八条 通过初审的论文原则上均需进入匿名审稿程序。责任编辑将通过初审的稿件隐去作者个人信息,聘请相关领域的同行专家学者作为审稿人进行评审。审稿人与作者之间相互匿名,审稿人之间互不接触。

第九条 原则上采用“内稿外审、外稿内审”的审稿方法,审稿环节中存在争议的稿件必要时可再次送审。

第十条 为保证客观、公平、公正,责任编辑需以编辑部名义与作者、审稿专家联系,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任何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相关作者、审稿专家的信息。

第十一条 建立动态的高水平评审专家库,遴选严谨认真、高水平的专家作为本刊的审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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